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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菜单:拍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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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自定义设置
显示自定义设置
选择在光学取景器或电子取景器及 LCD 显示屏中显示的项目(P 21)。屏幕中可显示以下项目:取景网格(您也
可按照第 71 页中所述选择网格类型)、虚拟水平线、对焦距离(自动或手动)、直方图、曝光(快门速度、光圈
和感光度)、曝光补偿/曝光指示、测光、闪光灯模式、白平衡、胶片模拟、动态范围、可拍摄的图像数、图像尺
寸和质量以及电池电量。有关这些项目在屏幕中所处位置的信息,请参阅第 6 - 8 页。
1
高亮显示 OVF 或 EVF/LCD 并按下 MENU/OK。
2
按下选择器上方或下方高亮显示项目,然后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设定完成后按下 DISP/BACK 退出。
虚拟水平线
虚拟水平线
选择
选择
电子水平仪
电子水平仪
可显示虚拟水平线。当这两条线重叠时,表示相机处于水平状态。
可显示虚拟水平线。当这两条线重叠时,表示相机处于水平状态。
R 相机镜头朝上或朝下时,虚拟水平线可能不会显示。
P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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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景框
取景框
(
(
默认设定为
默认设定为
F
F
显示 9 格)
显示 9 格)
选择拍摄模式下可用取景网格的类型。
F
F
显示 9 格
显示 9 格
G
G
显示 24 格
显示 24 格
H
H
HD 构图
HD 构图
P P P
适用于“三分法”构图。 6 × 4 网格。 在由屏幕顶部和底部的线条所示的裁切
区域中构图 HD 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