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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操作
處於拍攝模式時,使用此等按鈕可快速調用部分常用功能。
1 K/h/s 鈕(拍攝)
反覆按 K/h/s 依以下順序轉換拍攝模式:P/AUTO→h→s。
2 q/P 鈕(重放)
將照相機設為重放模式。每次按 q/P,可以在重放模式和“我的最愛”之間切換。
3 4& 鈕(近拍模式)
拍攝花卉等特寫影像時,可使用近拍、超級近拍或超微距燈模式。
4 1F/P 鈕(曝光補償)
使用此設定使影像過度曝光(+)或曝光不足(–)。使用箭頭鈕選擇所要的畫面並
按 o。
5 3# 鈕(閃光模式)
有 4 種閃光模式可供選擇-自動、紅眼減輕、強制閃光或不閃光。
6 2Y 鈕(自拍定時器)
選擇自拍定時器可在按下快門鈕約 12 秒後拍攝。
7 o 鈕(OK/FUNC)
顯示功能選單並設定拍攝模式中常用的功能。
也可以確認並設定選單項目的選擇。
8 m/Y 鈕(MENU/LED 照明)
按此按鈕顯示頂層選單。
9 f/S 鈕
在拍攝模式下按 f 開啟或關閉 Shadow Adjustment Technology(陰影調整技
術)。此功能使影像中被攝對象的臉部即使在背光下仍比較明亮。
在拍攝模式中按住 f/S 顯示表示按鈕位置的指南。
拍攝模式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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