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ympus 800 Digital Camera 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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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对北美和南美用户
对欧洲用户
商标
•IBM 为国际商业机器公司的注册商标。
Microsoft Windows 为微软公司的注册商标。
•Macintosh 为苹果电脑公司的商标。
xD-Picture Card™ 为商标。
其他所有各公司及产品的名称均为相应业主的注册商标和/或商标。
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照相机文件系统标准为日本电子及信息技术工业协会
JEITA)制定的“照相机文件系统设计规则(DCF)”标准。
CE”标记表示本产品符合欧洲安全、卫生、环境和用户保护要求。带 CE
标记的照相机将在欧洲销售。
对美国用户
产品保证声明
型号 Stylus 800/µ DIGITAL 800
商标名称 OLYMPUS
责任方
地址 Two Corporate Center Drive, P.O. Box 9058, Melville, NY
11747-9058 U.S.A.
电话号码 1-631-844-5000
经测试符合 FCC 规程
家用或办公室用
该装置符合 FCC 规程第 15 章。操作须服从以下两种情况:
(1) 该装置不会引起有害干扰。
(2) 该装置必须接纳收到的任何干扰,包括会引发不合意操作的干扰。
对加拿大用户
B 级数字装置符合加拿大干扰引发装置的全部要求。
d4244_cs_basic_00_bookfile_7.book Page 67 Tuesday, May 17, 2005 1:48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