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ympus 800 Digital Camera 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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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對北美和南美用戶
對歐洲用戶
商標
•IBM 為國際商業機器公司的註冊商標。
Microsoft Windows 為微軟公司的註冊商標。
•Macintosh 為蘋果電腦公司的商標。
xD-Picture Card™ 為商標。
其他所有各公司及產品的名稱均為相應業主的註冊商標和/或商標。
本說明書中所引用的照相機檔案系統標準為日本電子及資訊技術工業協會
JEITA)制定的“照相機檔案系統設計規則(DCF)”標準。
CE”標記表示本產品符合歐洲安全、衛生、環境和用戶保護要求。
帶“CE”標記的照相機將在歐洲銷售。
對美國用戶
產品保證聲明
型號 : Stylus 800/µ DIGITAL 800
商標名稱 :OLYMPUS
責任方 :
地址 : Two Corporate Center Drive, P.O. Box 9058, Melville, NY
11747-9058 U.S.A.
電話號碼 : 1-631-844-5000
FCC 規程
經測試符合家用或辦公室用
該裝置符合 FCC 規程第 15 章。操作須服從以下兩種情況:
(1) 該裝置不會引起有害干擾。
(2) 該裝置必須接納收到的任何干擾,包括會引發不合意操作的干擾。
對加拿大用戶
B 級數碼裝置符合加拿大干擾引發裝置規程的全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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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6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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