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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記錄活動影像
可以用本照相機記錄活動影像。記錄的活動影像可以用索引功能作為靜止影像
分別重放或儲存。
1
在拍攝模式顯示頂層選單。
• 打開鏡頭蓋。
• 按 。
2
按 選擇 DRIVE。
3
按 選擇 ,然後按 。
活動影像記錄已設定,選單關閉。
取決於插卡記憶容量的可記錄總時間和
標誌顯示在液晶顯示屏上。
4
在液晶顯示屏中觀看被攝對象記錄活動影像。
完全按下快門鈕開始記錄。按快門鈕時,顯示一次記錄的剩餘秒數。再次完
全按下快門鈕停止記錄。
要取消活動影像模式
按 。
液晶顯示屏關閉,活動影像模式被取消。
J 對被攝對象變焦(光學變焦)
可以用光學變焦以 3 倍變焦率進行遠距和廣角攝影(在 35 mm 照相機上相當
於 38 mm - 114 mm)。把 3 倍光學變焦與 2.5 倍數碼變焦組合起來,可以獲
得約 7.5 倍的變焦倍率(在 35 mm 照相機上相當於 38 mm-285 mm)。記 錄 模
式設定為 SQ2 時,可 以 進 行 5 倍數碼變焦。
1
打開鏡頭蓋。
照相機在拍攝模式打開電源。
2
看著取景器滑動變焦桿。
將變焦桿按向 拉近被攝對象,按向 推遠
被攝對象。
•
在活動影像記錄中無法使用閃光燈和光學變焦。
•
儲存活動影像比靜止影像時間長。
•
剩餘可拍攝秒數根據記錄模式和插卡上的可利用空間而異。
•
您無法記錄帶聲音的活動影像。
basic_ct_d.fm Page 164 Friday, February 22, 2002 12:49 PM